那网购商品是否都适用
“7天无理由退货”?
是很多消费者都疑惑的
这几种情形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
消费者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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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01
消费者定做的
定做商品一般指商家为满足消费者特定需要而制造的商品,可能在规格指标、数量、颜色、气味、包装、标识等各方面有别于标准的、规模化生产的商品。
例如:刻字首饰、定制家具等。
这类商品因其特殊性,常常无法进行再次销售,故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
02
鲜活易腐的
鲜活易腐商品是指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易于死亡或变质腐烂的商品。
生活中常见的有鲜花、海产品等。
这类商品生命周期短,不宜长时间贮存保管,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0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
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数字化商品是指信息、计算机软件、视听娱乐产品等可数字化表示、可用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产品。
例如:线上音乐下载、软件等。
这类商品性质,一旦购买并使用,表示消费者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享受了该服务,则无法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04
交付的报纸、期刊
报纸、期刊指以刊载新闻、时事评论或其他主题文章,定期向公众发行的印刷出版物或电子类出版物。
这类商品具有时效性,且一般无外包装,收到即可阅览,表示已交付使用,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另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网购商品均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哦~
市场监管小编
特别提醒
无论线上线下定制商品,双方应对定制商品的交付标准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如数量、规格尺寸、材质、图案、工艺、交付时间、运费承担、违约责任等。并将约定内容以文字的形式“白纸黑字”注明作为验收商品的依据,才能有凭有据要求商家履约,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否则,事先约定不明,或缺少证据证明约定内容,发生争议,双方容易各执一词,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工作中难以支持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货要求。
温馨提示
消费前,多比较,细考量;
消费时,要稳住,莫冲动;
消费后,速查验,留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