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09769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名 称: | 安顺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
| 文 号: | |||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学习新制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全市相关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局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全市相关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显著提高。
四、工作计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责任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办,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二)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尊崇者和捍卫者。(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贯彻落实
调整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责任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办,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四)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1.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纳入重点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2. 组织开展2026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局机关各科室)
3.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责任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五)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全市系统“九五”普法规划,出台202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就全市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法规科)
(六)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 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把《民法典》列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2. 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各事业单位)
(七)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体现述法内容。采取现场旁听或观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责任单位:法规科、人事科,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八)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发布市场监督管理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局机关相关科室)
五、责任领导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光云
六、责任部门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白洪波
联系电话:0851-3328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