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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742808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安顺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  号:
安顺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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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普法责任,切实抓好普法工作,现将《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5月23日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学习新制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全市相关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局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全市相关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四、工作计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各事业单位党支部)

    (二)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尊崇者和捍卫者。(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各事业单位党支部)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办、法规科,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各事业单位党支部)

    (四)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1.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纳入机关干部重点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

    3.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责任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五)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就全市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责任单位:法规科)

    (六)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把民法典列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2.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七)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采取现场旁听或观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责任单位:法规科、人事科、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八)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典型案例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在我局门户网站“以案释法”栏目发布市场监督管理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九)强化经营主体宣传教育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守法。(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五、责任领导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光云。

    六、责任部门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白洪波

    联系电话:0851-33284461

    电子邮箱:assjj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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