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以下1家企业符合医疗器械许可变更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851-33853615(局纪检监察室)
0851-33282721(医疗器械监管科)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变更内容 |
许可证号 |
贵州康之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批发 |
质量负责人变更 |
黔安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15号 |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