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标准政策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按旧国标生产的车辆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市场销售的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为确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落地落实,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开展新国标政策宣传指导。
一是集中宣贯。集中约谈辖区内79家主要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详细解读新国标核心条款,提醒告诫商户2025年12月1日起不得销售旧国标车;二是上门宣传。对辖区内12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全覆盖上门宣传,通过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标准文本、张贴《一图读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海报、现场解读新国标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提醒经营者合规经营的同时,引导消费者购买新国标车;三是上门指导。上门指导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制定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货查验制度,掌握新国标进货查验方法,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督促经营者规范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张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海报)
(张贴禁止改装警示标语)
(向经营者宣传解读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政策要求)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安全培训约谈图片)
一图读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1.新版标准制定背景
- 使用规模扩大(全国超3.5亿辆)
- 安全事故频发
- 违规篡改现象严重
- 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2.新版标准发布意义
- 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
- 减少交通事故风险
- 有效防范非法改装
- 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
- 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3.新版标准主要变化
- 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要求。
- 改善了制动性能要求,缩短了刹车距离。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增加续航里程及实用性。
- 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确保车辆爬坡能力的同时防止超速行驶。
- 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
- 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互认协同及“一车一池一充一码”。
- 要求区分并标明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
- 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对于除经营用途之外的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 要求明确标示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
- 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生产企业应具有与产能相匹配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4.新版标准实施日期
✓2024年12月31日标准发布,企业即可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尽快投放市场。
✓2025年9月1日标准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得出厂。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小贴士
-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鼓励消费者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更换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鼓励消费者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 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车请选择正规渠道,认准有CCC认证标识,有产品合格证明且合格证载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电动车。切勿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避免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定期检查车辆及蓄电池,保护自身骑行安全。
附件:GB 17761-2024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pdf